北京高温津贴7月起翻倍
2010-07-14 13:23:33
6日上午,北京市人保局公布,即日起,北京高温津贴标准翻倍。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,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;在33℃(含33℃)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,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。调整后新标准从2010年7月份执行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,劳动者有权向人力社保监察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。













